2024年8月1日,日期為2024年4月22日的第7/2024號法律開始生效,建立了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的法律框架。 本法取代先前關於同一主題的立法,即2004年6月14日的第5/2004號法律。
第7/2024號法律的頒布反映了澳門立法者對全面解決博彩業問題的意向,並考量了過往對2002年9月24日的第16/2001號法律的修訂(該法建立了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),以及2022年12月19日頒布的第16/2022號法律(該法規定了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)。
根據第7/2024號法律的規定,當博彩運營公司(即承批公司)將娛樂場幸運博彩所用籌碼的擁有權轉予借貸方,而對該轉移無即時以現款作出支付時,即視為信貸成立。
就上述法律而言,「現金」一詞包括(i)實物貨幣(也稱為現金),(ii)現金訂單,(iii)保付支票,(iv)利用電子支付工具(如信用卡和轉帳卡)進行的電子資金轉帳。
目前,在第7/2024號法律實施之際,有以下需要考慮的要點:
考慮到上述的影響,至關重要的是幸運博彩運營公司,尤其是幸運博彩承批公司、博彩中介、管理實體以及其各自的員工,不要忽視或低估第7/2024號法律。 尤其是,該立法明確訂立了嚴格的規定,以管理娛樂場博彩信貸能力,並且對違規的個人或實體也確立了具體的處罰制度。
José Rodrigues
Legal Consulta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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